@彭水的老板儿,8月15日前补报年报才免于行政处罚哦!
彭水的老板儿请注意!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对未主动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前(含),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进行处罚。”。如不按时年报,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从而导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未按时年报的老板们,请赶紧于8月15日前来补报年报吧!
(来源:苗乡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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