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关于禁止在禁捕水域捕捞虾蟹等水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禁止在禁捕水域捕捞虾蟹等水生野生动物的通 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县部分市民在县城乌郁两江岸边禁捕水域捕捞虾蟹等水生野生动物,严重破坏我县重点水域禁捕秩序,同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县农业农村委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县乌郁两江等水域已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十年全面禁捕。禁捕期间,禁止捕捞、经营、销售天然水域水生野生动物,全年禁止在长溪河鱼类自然保护区垂钓。除长溪河鱼类自然保护区外,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禁钓期间禁止一切垂钓活动。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可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根据禁捕有关规定,县城乌郁两江等天然河流为我县禁捕水域,网兜属于捕捞工具,河虾、河蟹属于水生野生动物。使用网兜等工具在天然水域捕捞虾蟹等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受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河道岸线安全隐患较多,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十年禁捕规定。
特此通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11月18日
(来源:苗乡彭水)
还是被知道了 河里的都不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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