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重庆联通彭水分公司广告制作供应商招标项目,符合联通渝市字〔2017〕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由分公司领导批准实施,比选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彭水县分公司,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前来参与比选。 2、概况与比选内容 2.1比选内容:2018-2020年度重庆联通彭水分公司广告制作供应商招标采购。 2.2项目规模: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证照齐全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从业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类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等广告;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有3个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应用案例; 3.4服务机构:竞标人在彭水区域设有分支机构或常驻办事机构,可提供营业场所购房或租房协议; 3.5诚信要求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售后服务:声明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最终负责。 4、比选内容及比选细则(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 设计稿响应时限为24小时,物料制作响应时限为24-48小时,广告投放响应时限为48小时 | | |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至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江南新城E栋彭水联通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江南新城E栋彭水联通公司。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彭水县分公司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江南新城E栋彭水联通公司 邮 编:402160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85024104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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