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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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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网民朋友:
关于您反映的连湖镇安罗坝养殖场在未通知下段居民的情况下乱排放污水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迅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与您: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经调查,网民(投诉人)所反映的养殖场乱排放污水系指彭水县牧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种)猪养殖场(以下简称该养殖场),该养殖场于2021年5月开始营业,有员工8人,项目占地面积约0.5404hm(8.1亩),目前生猪存栏量约2000头;建有6个积液池总容积约4500立方米,干粪堆码场1个约600平方米,配置有发酵床,场地内建设有雨污分流管网。设施营运程序为:猪舍废水经积液池收集后与干清粪进行调质,经异位发酵床发酵处理,水分在发酵过程中全部损耗,无废水排放,粪污通过异位发酵床生产为有机肥原料,统一外卖给周边种植户。该养殖场于2021年5月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彭)环准〔2021〕23号),目前正在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环评验收。
(二)检查核实情况
10月22日,连湖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发现养殖场化粪池口粪污溢出痕迹,经了解,由于近两天天气突然转热,粪污有凝固现象堵塞了积液池流动口,造成粪污溢出。畜禽废水浸入水源对部分村民生活用水造成污染。水源污染后,连湖镇政府立即对涉及影响的农户进行送水,以保障村民生活正常用水。
二、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要求该养殖场更换功率更大的抽水泵,改变排水口。目前已更换。
二是责令该养殖场对涉及污染农户水池进行清洗,并要求该养殖场重新选取取水口和新建取水口水池。10月27日新取水口水池已基本完成修建,目前正在更换新水管。
三是关于网民(投诉人)要求的民事赔付问题,连湖镇已交由该镇司法所进行调解。
四是要求连湖镇政府做好属地属事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该养殖场尽快接通饮用水源。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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