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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0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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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3月1日起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条例》共9章69条,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在源头上促进了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并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职责、规划建设要求、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等作出规定,以依法治理生活垃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条例》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并将全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
如果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多次违反投放规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重庆人大、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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