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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0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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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彭水供电分公司 关于开展购售电同期抄表 有关事项的告客户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办〔2021〕809号)和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1]32号)文件精神,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彭水供电分公司将统一调整供电辖区客户抄表时间并按自然月进行结算电费,实现电费抄表结算周期与客户生产、生活周期同步。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起,您的抄表日期将调整为月末最后一日24时,原两月一次抄表结算客户将变更为每月抄表结算。本次调整后,电费均以自然月结算。
二、2022年3月当月,电费抄表结算起止日期为您上次抄表日至3月31日。
3月以后,电费抄表结算将以自然月起止日期为准,结算周期与自然月同步。您可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详情。
三、2022年4月起,每月2-7日系统自动计算电费,客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电e宝、国网商城、95598网站、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查询、交纳电费,请您及时足额交纳。
四、违约金计算规则保持不变,即低压客户违约金计算时间为电费发行月(即用电次月)25日,高压客户违约金计算时间以供用电合同约定为准。违约金计算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咨询供电服务热线、当地供电所或辖区用电客户经理。
当地供电所电话如下:
当地供电所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城区)78446627
保家供电所 78463678
郁山供电所 78455027
连湖供电所 78432748
普子供电所 78458067
龙射供电所 78498039
黄家供电所 78452007
高谷供电所 78465538
新田供电所 78422848
鞍子供电所 78427168
桑柘供电所 78472048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来源: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彭水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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