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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重庆这个新规,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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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3-1 11: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工工资权益,2月24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该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施行

    工资保证金是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重要兜底保障措施。实施办法从适用范围,管理部门,保证金的存储主体、存储方式、存储比例、减免条件,保证金的使用与补足,保证金的返还,以及违规处罚,新旧政策效力适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实施办法规定工资保证金只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储,建设单位和施工分包企业不需存储。存储形式除了现金以外,还可用银行保函等形式代替。对单个施工合同额较高的工程项目,办法设计了限高政策;对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办法设计了免存政策;对同一管理地区有3个以上工程项目的,办法还设计了下浮政策。

    为了探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与企业征信相挂钩的管理机制,发挥工资保证金制度“奖优罚劣”作用,实施办法设计了差异化存储政策。对连续2年和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保证金实行减免措施;而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在处理处罚的基础上,还将相应提高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

    我市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于2005年首先在市管建设项目中施行,后推行到全市区县建设领域,近几年又逐步推行到交通、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领域,形成了目前工资保证金多头分散管理的局面。本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统一管理部门,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操作流程,为施工企业提供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环境。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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