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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5 1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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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县发改委与县残联、县民政局等部门深入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彭水县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气用水优惠政策。
自2022年9月1日起,低保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气价格按照2.89元/m3(月用气在50m3 内)执行, 超出部分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生活用水价格按照1.80元/m3(月用水在30m3内)执行,超出部分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低保残疾人家庭凭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并提供水表、气表证件号到县残联申请办理。
该政策的出台将切实减轻低保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负担。下一步,县残联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残疾人知晓该政策,切切实实地享受到政策福利。
(来源:彭水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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