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彭水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3846|回复: 0

    9月1日起 高校毕业生到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两年以上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复制链接]

    2

    主题

    0

    回帖

    10

    积分

    来宾用户

    积分
    10
    发表于 2022-8-26 1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立法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


    8月25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解读修订后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3.73万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重庆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73万家,农户参合率达44%。


    市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孙泽均介绍,原办法施行至今已有10多年时间,已经无法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行的发展需求。


    修订后的《办法》修改了原办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相关规定,解决人才匮乏、贷款融资难和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增强可操作性。


    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享受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待遇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办法》对农民成员的身份的认定进行了规范,规定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成员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可以计入农民成员比例。已进城落户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居民加入合作社,也可以计入农民成员比例。


    “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人。”张山表示,《办法》规定,人力社保、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将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定期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成员进行相关产业政策、法律知识、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合作社的业务能力。


    同时,《办法》提出,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应聘任职的,享受国家和重庆规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相关政策待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人员时,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以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在合作社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按照重庆市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来源:上游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联系电话:

    023-78455338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手机APP下载:

    官方微信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网警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24302000109号
    渝B2-20200332 | 渝网文(2020)0824-106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00038211002 号

    QQ法律声明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彭水同城网 渝ICP备14009810号-2 Discuz! X3.4 Licensed Powered by © 2001-202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