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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人注意!3月1日起,重庆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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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2-28 11: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通告》规定,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江禁渔,重庆今年这么干



    2月16日,全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视频推进会在市农业农村委举行,今年将强化政策举措,持续抓好禁捕执法、能力建设、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工作。强化禁捕执法监管、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



    1.强化禁捕执法监管:


    深入推进“亮剑”“零点”“百日攻坚”等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泥鳅钓”、潜水电鱼、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船舶清理整治,常态化拉网排查“三无”船舶,确保动态清零,压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确保数量下降、手续完善、标识统一。
    规范涉渔市场秩序,加强线上监测监管和线下门店执法,适时开展打非断链联合整治行动,对违规网络广告、网销禁用渔具和非法渔获物再清理,对5类重点对象贩鱼人群、运鱼车辆、涉渔餐饮、水产市场、渔具门店再摸排,对法规政策再宣传,对经营行为再整治,督促落实“合格证+追溯凭证”索证索票制度。
    强化休闲垂钓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实名登记,依法分类处置。对首次轻微违规垂钓的,教育劝导为主;对“泥鳅钓”“锚鱼”等变相捕捞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2.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
    持续开展资源监测和生境调查,及时发布重庆市第一批水生生物重要生境名录,加快发布年度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
    系统开展禁捕效果评估,在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基础上,将生境修复、禁捕秩序稳定、群众满意度等纳入禁捕效果评价指标,客观反映禁捕退捕工作成效。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川渝两地协同制定实施珍贵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计划。发挥水产科技创新联盟平台功能,开展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特色物种保种繁育。严格涉水工程渔评,督促指导业主落实好生态补偿措施。
    规范增殖放流行为,严格落实年度放流计划,明确放流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有序组织实施。加大对供苗单位、花鸟虫鱼市场、电商平台的检查力度,加快定点放流平台建设,引导公众规范放流放生行为。



    渔业高质量发展也将协同推进,通过稻渔综合种养、水库生态渔业发展,来弥补长江禁渔后高品质水产品市场缺口;开展休闲垂钓基地建设,打造国内有影响的标准化钓场,最大限度缓解禁捕水域垂钓压力。此外,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充分发挥休闲垂钓协会、护渔志愿组织作用,不断提高市民参与度和积极性。





    近期,重庆多地发布

    禁钓通知

    ↓↓↓






    禁调区域:




    (图源:江津发布)


















    (来源: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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