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彭水交巡警大队查获一起三轮车严重违法行为。黄某某驾驶一辆红色三轮车行驶在大垭乡大垭村路段,看见执勤人员时,行为异常,引起执勤人员注意,随即立即上前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黄某某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另检查发现黄某某驾驶的三轮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黄某某本人也未取得三轮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700元罚款,并依法扣留机动车。
(来源:平安彭水) [url=http://www.pstcw.net/plugin.php?id=fn_hous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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