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彭水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2296|回复: 0

    通知!8月1日起,扩大范围→

    [复制链接]

    1111

    主题

    107

    回帖

    411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113
    发表于 2023-7-10 09: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税优健康险的投保险种和被保险人群体等方面进行扩围。新政策将于8月1日起实施。





    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于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


    购买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限额2400元/年(200元/月)。


    为了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


    此外,在《通知》中,还扩大了被保险人群体,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消费者即使购买不同公司的产品,也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抵扣。


    (来源:央视财经
    [url=http://www.pstcw.net/plugin.php?id=fn_house][/url]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彭水同城政务发布助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联系电话:

    023-78455338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手机APP下载:

    官方微信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网警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24302000109号
    渝B2-20200332 | 渝网文(2020)0824-106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00038211002 号

    QQ法律声明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彭水同城网 渝ICP备14009810号-2 Discuz! X3.4 Licensed Powered by © 2001-202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