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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明确了!12月1日起施行!事关你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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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1-17 10: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社保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保障
    无论是职工还是居民
    我们缴纳的社保都能在关键时刻
    发挥重要作用

    2023年12月1日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施行
    具体有哪些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
    快来了解下吧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于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精简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件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应当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


    *为从源头上解决无谓证明材料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规范办理时限
    优化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核定和支付等业务的流程。

    减少办事环节
    《条例》对社会保险登记、核验待遇享受资格等方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作出了规定。


    例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用人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信息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将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保经办机构共享。社保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等。


    *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减少办事环节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提升办事体验
    《条例》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覆盖范围、服务渠道、服务方式都作出了规定。


    例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服务,依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这下大家之后的社保业务办理就方便很多啦!
    所以大家今年的社保都买了吗?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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