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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提高!事关城乡医保等救助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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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25 17: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9月24日
    重庆市民政局消息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简称《通知》)
    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通知》显示
    从2024年9月1日起
    提高重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
    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1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保持不变。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97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50元,分别提高到500元、300元、100元。


    提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1825元;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1625元。
    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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