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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朋友饮酒,“耿直”小伙无证驾车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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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0-18 14: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2024年10月13日21时许,重庆市交巡警高速公路彭水大队在彭水西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检查工作时,发现一辆渝籍小车未年检,随即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面对警察询问时,目光躲闪且一直未能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行迹十分可疑。面对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人才坦言自己驾驶证因醉驾已吊销。
           经民警调查,驾驶人在2018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当天和两个朋友到彭水玩,下午在彭水吃完饭后准备返回重庆,但是由于两个朋友都喝酒了,出于“性格耿直”,自己就主动驾驶了该车,这也是他自吊销后第一次驾驶车辆,却没想到在彭水西收费站上道时,被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查获。
           调查结束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除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向民警保证,在没取得驾驶资格以前,再也不驾驶机动车了。
           民警提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除面临高额罚款外,还有可能被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来源: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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