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彭水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1226|回复: 0

    高速交巡彭水大队:联合人民法院开展高速公路重点行人普法释法 宣传走访工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31 15: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段时间,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联合彭水县人民法院针对高速公路沿线重点行人开展普法释法宣传走访工作,共同筑牢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法治防线,通过普法教育与非诉执行相结合有力破解行人违法上高速处罚执行难问题,擦亮平安底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民警与彭水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根据高速公路重点行人管理台账,进村入户走访重点行人,进行现场释法说理,“法律明确规定行人不能上高速,不管是干农活抄近路、捡拾废品、就近搭车,都不能上高速。再发现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就要罚款哦,这是在用生命走‘捷径’,不管什么理由,这都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车速很快,行人闯入车辆难以避让既危害个人的生命健康而且影响行车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
           此次“警+法”携手护平安,针对重点行人联合开展释法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有效增强了群众对于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了解和支持,下一步双方将针对尚未执行的行人处罚案件联动开展非诉执行工作。(通讯员:王欢)




    (来源:高速交巡警彭水大队)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联系电话:

    023-78455338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手机APP下载:

    官方微信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网警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24302000109号
    渝B2-20200332 | 渝网文(2020)0824-106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00038211002 号

    QQ法律声明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彭水同城网 渝ICP备14009810号-2 Discuz! X3.4 Licensed Powered by © 2001-202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