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彭水同城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查看: 1574|回复: 0

    多人闹市持械打斗?重庆网警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5 16: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庆网警”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处置各类网上谣言。


    5月31日,重庆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胡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传一段多人在巷子里持械打斗的视频,并配文称:“南坪又打架了!太凶了!”,该视频迅速引发网民关注。


    (谣言视频截图)


    但仔细观看视频可以发现,画面正中有一根架设摄像机的拍摄摇臂缓缓伸出。有部分网民在评论中质疑称:“拍电影吗?”“这年头怎么还有打群架的?”“你拍的?”,还有网民提醒称:“乱发要遭的”。


    但视频发布者胡某某仍在评论区针对网民的质疑进行了否认,并称视频是“朋友拍的”“(这年头打群架)正常”等,进一步误导网民。


    (留言截图)


    (留言截图)


    经属地警方核实, 该视频内容系5月29日晚某影视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一菜市场的网剧拍摄现场,随即将视频发布者胡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胡某某供述称,为吸引关注,捏造了上述虚假信息,并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


    胡某某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胡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1.民事责任。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
    编造传播谣言信息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重庆网警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官方微博:

    联系电话:

    023-78455338

    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手机APP下载:

    官方微信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网警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24302000109号
    渝B2-20200332 | 渝网文(2020)0824-106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00038211002 号

    QQ法律声明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彭水同城网 渝ICP备14009810号-2 Discuz! X3.4 Licensed Powered by © 2001-202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